擅自破坏承重墙
破坏了房屋结构
带来了安全隐患
近年来
相关部门对此行为
进行了严厉的打击

网络配图
这不,最近
浦东新区凌河路618弄
9号楼的业主李先生
发现楼上邻居
疑似有破坏承重墙的行为
他立即报告给了属地城管
没想到的是
李先生向坊记表示
最后城管部门却要自己
自行和邻居协商
坊记从小区物业处了解到,去年9月,李先生发现楼上邻居疑似破坏承重结构,向物业报告,物业也对现场进行了查看,但因为缺乏专业判断,无法认定是否破坏承重结构,所以既没有报告城管,也没有做出处理。

王海星 小区物业经理:
我们一般按24公分的厚度来判断是否属于承重墙,这堵墙20公分,因此我也判断不了,也没有报告城管,这是疏忽了。

今年2月
李先生家屋顶多处出现了裂缝
于是又向城管反映了此事
李先生表示
在自己的再三要求之下
城管才将此事立案
李先生:
城管要求我邻里之间进行协调,要我不要去追究这个事情。当时我是严正拒绝的,城管说他们会继续跟进这个流程。

城管立案之后
李先生多次询问办案进展
以及楼上结构修复的情况
李先生说
在自己的多次催促下
城管拿出一张A4纸
纸上文字表明
楼上承重结构已经恢复

然而
这张纸上既没有施工单位
也没有公章
只有项目负责人、报告批准人
以及编写人的签字
如此草率的报告
能否证明整改已经完毕?

显然
这张纸并不能让李先生信服
李先生:
他们给了我一张没有任何施工单位名称、没有施工编号、没有任何盖章的一张纸,我觉得这个东西没有办法让我信服和放心。
是城管在敷衍
甚至糊弄李先生吗?
对此
城管部门表示
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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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沈辉 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我们是2月6日接到李先生投诉,在2月7日时候就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因为当时物业没有图纸,我们在现场根据肉眼看难以判断,可能就暂缓立案。但后来马上联系了鉴定公司,2月13日鉴定结果出来后,我们初步怀疑是涉嫌承重结构,就马上进行了立案,所以不存在说我们不予立案的情况。

从城管部门给出的"时间线"来看,执法部门动作并不慢,收到举报第二天就已到达现场,随即组织专业鉴定,差不多一周后正式立案。由此看来,城管部门并没有故意推诿或拖延。

城管既然如此高效
为什么还会给到李先生
如此恶劣的印象呢?
给出的一页纸
又为什么显得那么不正规
甚至是有些敷衍?
↓↓↓
城管负责人解释,由于这份报告涉及到楼上居民的一些隐私,所以未向李先生全部公布,只给他提供了其中的一页。

对于整个事件中
双方沟通上存在的问题
城管部门表示
后续他们也会加以改进
周沈辉 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我们行政处罚的信息是一个结果公开,但过程中的信息因为也不是终局性的,我们一般是不选择公开。如果确实投诉人关心,我们会把能告知的东西进行个告知,解除投诉人和反映人的担忧。对于投诉人反馈存在一些沟通不到位的情况,这一步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我们内部学习,举一反三,避免发生类似情况发生。
坊记从属地城管了解到,经调查,楼上业主确实已经涉嫌敲除承重墙,经立案查处,承重结构已经恢复。
目前,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出具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5万元,并于5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决定书。

同时,对于物业没有及时上报违法行为的情况,城管部门也将会对此立案进行处理。
周沈辉 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对于物业没有及时上报违法行为的情况,我们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59条,已对物业进行立案,后续调查属实确认的话,也会进行行政处罚。
就在前不久,在上海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印发了一份《2025年住宅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中提出,依法查处违法搭建行为,对于存量违法建筑,尤其是损坏承重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群众投诉反映集中的,加大整治力度。
"存量"尚且要有积极处置
对于正在发生的违建
市民群众的急迫心情
更应当得到执法部门的充分理解
以及积极、肯定、坚决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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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计青牧、王毅
编辑|小门耳、王国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