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业主急煞!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却没人当回事?最新回应:均已立案

擅自破坏承重墙

破坏了房屋结构

带来了安全隐患

近年来

相关部门对此行为

进行了严厉的打击

网络配图


这不,最近

浦东新区凌河路618弄

9号楼的业主李先生

发现楼上邻居

疑似有破坏承重墙的行为

他立即报告给了属地城管

没想到的是

李先生向坊记表示

最后城管部门却要自己

自行和邻居协商


坊记从小区物业处了解到,去年9月,李先生发现楼上邻居疑似破坏承重结构,向物业报告,物业也对现场进行了查看,但因为缺乏专业判断,无法认定是否破坏承重结构,所以既没有报告城管,也没有做出处理。

王海星 小区物业经理:

我们一般按24公分的厚度来判断是否属于承重墙,这堵墙20公分,因此我也判断不了,也没有报告城管,这是疏忽了。


今年2月

李先生家屋顶多处出现了裂缝

于是又向城管反映了此事

李先生表示

在自己的再三要求之下

城管才将此事立案

李先生:

城管要求我邻里之间进行协调,要我不要去追究这个事情。当时我是严正拒绝的,城管说他们会继续跟进这个流程。


城管立案之后

李先生多次询问办案进展

以及楼上结构修复的情况

李先生说

在自己的多次催促下

城管拿出一张A4纸

纸上文字表明

楼上承重结构已经恢复


然而

这张纸上既没有施工单位

也没有公章

只有项目负责人、报告批准人

以及编写人的签字

如此草率的报告

能否证明整改已经完毕?


显然

这张纸并不能让李先生信服

李先生:

他们给了我一张没有任何施工单位名称、没有施工编号、没有任何盖章的一张纸,我觉得这个东西没有办法让我信服和放心。


是城管在敷衍

甚至糊弄李先生吗?

对此

城管部门表示

并非如此

↓↓↓

周沈辉 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我们是2月6日接到李先生投诉,在2月7日时候就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因为当时物业没有图纸,我们在现场根据肉眼看难以判断,可能就暂缓立案。但后来马上联系了鉴定公司,2月13日鉴定结果出来后,我们初步怀疑是涉嫌承重结构,就马上进行了立案,所以不存在说我们不予立案的情况。


从城管部门给出的"时间线"来看,执法部门动作并不慢,收到举报第二天就已到达现场,随即组织专业鉴定,差不多一周后正式立案。由此看来,城管部门并没有故意推诿或拖延。


城管既然如此高效

为什么还会给到李先生

如此恶劣的印象呢?

给出的一页纸

又为什么显得那么不正规

甚至是有些敷衍?

↓↓↓


城管负责人解释,由于这份报告涉及到楼上居民的一些隐私,所以未向李先生全部公布,只给他提供了其中的一页。


对于整个事件中

双方沟通上存在的问题

城管部门表示

后续他们也会加以改进

周沈辉 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我们行政处罚的信息是一个结果公开,但过程中的信息因为也不是终局性的,我们一般是不选择公开。如果确实投诉人关心,我们会把能告知的东西进行个告知,解除投诉人和反映人的担忧。对于投诉人反馈存在一些沟通不到位的情况,这一步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我们内部学习,举一反三,避免发生类似情况发生。


坊记从属地城管了解到,经调查,楼上业主确实已经涉嫌敲除承重墙,经立案查处,承重结构已经恢复


目前,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出具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5万元,并于5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决定书。


同时,对于物业没有及时上报违法行为的情况,城管部门也将会对此立案进行处理。

周沈辉 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对于物业没有及时上报违法行为的情况,我们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59条,已对物业进行立案,后续调查属实确认的话,也会进行行政处罚。


就在前不久,在上海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印发了一份《2025年住宅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中提出,依法查处违法搭建行为,对于存量违法建筑,尤其是损坏承重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群众投诉反映集中的,加大整治力度。


"存量"尚且要有积极处置

对于正在发生的违建

市民群众的急迫心情

更应当得到执法部门的充分理解

以及积极、肯定、坚决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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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计青牧、王毅

编辑|小门耳、王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