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做优服务——西安莲湖法院加快推进“两状”示范文本应用

6月24日上午,西安莲湖法院召开“两状”示范文本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两状”示范文本的应用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宇洪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大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宏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娄李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了省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及西安中院关于“两状”应用工作的最新要求,强调了示范文本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提升诉讼质效方面的重要意义。通报了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情况,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责任划分与任务分解。

会议要求,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两状”重要意义。要清楚认识到推广应用“两状”示范文本是深化司法便民、规范诉讼程序、提升审判质效、推动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根据《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要做实做优辅导服务。构建多层次指引辅导体系,线下实例参考、专人指导、诉讼服务远程柜台智能生成转化,与线上人民法院电子二维码矩阵相结合,辅助当事人使用起诉状示范文本。立案“精准导航”,审判“靶向提速”,树立指引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意识,提供参考文本辅导当事人填写并准确全面反映其诉求,提升纠纷化解质效。

三是不断拓展“两状”应用深度广度。“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是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便民司法的重点阶段性任务。全院法官干警要把这项工作当成长期性任务,培养引导当事人使用“两状”示范文本的习惯,让“两状”示范文本成为诉状内容做减法、诉讼服务项目做加法、质效提升做乘法的手边工具。

四是坚持“积极引导,尊重选择”的原则。在“两状”示范文本推广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意愿,通过诉讼指引、宣传推广等方式让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自主选择使用“两状”示范文本。引导使用“两状”示范文本的当事人及律师在诉讼程序中做好确认工作,同时注意收集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意见建议,及时动态优化完善。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