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庭观摩+庭审评议”,福田区检察院举办职务犯罪案件专场活动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吴维 通讯员 王倩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庭审实质化,强化公诉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官当庭指控、论辩和应变能力,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福田区检察院举办职务犯罪案件“示范庭观摩+庭审评议”专场活动。

本次示范庭选取了一宗典型受贿案件,邀请深圳市各区检察院和福田区纪委监委等多家单位3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采用分阶段举证,围绕起诉书指控罪名的犯罪构成有序出示证据材料,并结合细致讯问、严密质证和法庭辩论,系统完整地呈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脉络。

此次公开庭审不仅是提升公诉人专业素能的实战演练,更是一堂直击人心的廉政教育课。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以本案为切入点,深刻剖析受贿行为对公职人员廉洁防线的侵蚀效应,阐明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任何触碰国家法律红线的行为终将受到严惩。

庭审结束后,福田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示范庭评议程序。本次评议活动邀请深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温帆、检察官彭雪波,宝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波,以及福田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委员会委员担任评委。会议由福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炜烽主持,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及检察人员列席参与。

评委们围绕文书材料、形象仪表、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及辩论焦点等庭审核心事项,展开全面深入的评议。参会人员还通过逐项剖析、深度研讨,系统梳理高质效办案的经验做法。在这种思想与观点的交流碰撞中,既帮助案件承办人精准打磨办案细节,又为提升出庭公诉质效凝聚集体智慧。

福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炜烽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此次示范庭评议做到“以案代训”,在复盘庭审、经验交流中营造出互学互鉴的良好氛围,既是出庭指控的实践展示,更是业务实训课堂。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在办案流程及受贿案件办理、出庭公诉技巧等方面获益匪浅,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福田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聚焦刑检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在实践中补短板、锻长板,将刑事庭审打造为指控犯罪、守护群众权益的坚实阵地,切实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